2024-02-28 00:00:00 1、变更申请人住所由“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1003室”变更为“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0号楼2层西”。
2024-04-16 00:00:00 1、变更生产地址由“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1003室”变更为“1、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1003室;2、湘潭经开区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0号楼2层西”。
2025-03-07 11:41:37
1、变更结构及组成,由“由主机箱体、主控制电路部分、软件操作控制部分、伸缩臂和光疗模块组成。软件发布版本V1。”变更为“由主机箱体、主控制电路部分、软件操作控制部分、伸缩臂、光疗模块、超声模块组成。软件发布版本V2。”;
2、变更适用范围,由“红蓝光:适用于人体体表的照射以达到辅助消炎、镇痛以及痤疮、毛囊炎体表感染性病变的辅助性治疗。红蓝黄光:适用于人体体表的照射以达到辅助消炎、镇痛、加速伤口/创面愈合以及痤疮、毛囊炎体表感染性病变的辅助性治疗。红外黄光:适用于镇痛消炎、促进组织修复。产品由具有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操作。”变更为“红蓝光:适用于人体体表的照射以达到辅助消炎、镇痛以及痤疮、毛囊炎体表感染性病变的辅助性治疗。红蓝黄光:适用于人体体表的照射以达到辅助消炎、镇痛、加速伤口/创面愈合以及痤疮、毛囊炎体表感染性病变的辅助性治疗。红外黄光:适用于镇痛消炎、促进组织修复。超声导入:通过超声作用,将药物经过皮肤透入人体。光疗与超声导入不能同时工作。产品由具有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操作。”;
3、变更产品技术要求,详见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对比表。